进入轮回并不可怕,因为一旦入了轮回,林夕就将忘记一切。
但是重生不同,林夕还会记得一切。
他的妻子、朋友、同学,
即便他不能以原来的身份接近这些人,他也可以远远的关注,
尤其是他的妻子,那是他最放不下的人,
复活,也许是一个很好的选择。
“复活我,有什么限制么?”
林夕问出自己最担心的问题,如果不让他接触以前的亲人、朋友,那复活对于他没有任何意义。
“没有什么限制,你开心就好!”秦广王微笑着说道。
“没有限制,那我要是说出我的身份也行?”
“可以啊,如果有人信的话,自然就可以了!”
林夕微微有些激动,能够再次复活,没有任何限制,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选择。
他咽了一口吐沫,说道:“好,我选择复活!”
秦广王点点头,说道:“小白,你带着林夕去复活吧。”
他的手在生死簿上一抹,一道金色的光芒从生死簿上飞了下来,没入到小白的眉间。
让林夕复活的那人资料,随着这道金色的光芒进入到小白的脑海里。
“赶快带他走吧,那人时间不多了。”秦广王催促道。
“为什么是我?”小白不满的说道。
“自己惹得祸,自己摆平!”
小白也没有选择,抓错人这种天大的麻烦,那是非常影响鬼途的。
会严重影响他走上鬼生巅峰、迎娶白富美的道路。
秦广王要不是他的表哥,也不会用这种方法帮他摆平!
要是其他的人犯了这种错误,轻则丢官去职,重则打入轮回。
小白一点事情都没有,那是背景强大啊。
“走吧!”
小白拉着林夕的胳膊,轻轻一跳。
林夕的眼前一黑,再次陷入一片黑暗之中,
只不过这一次的感觉和上一次完全相反,
他感到自己在不停的往上飞,越往上飞,他就越难受。
地府的阴气是鬼魂最为喜欢的东西,所以越接近地府,他越舒服。
阳间阳气太重,像林夕这种刚刚死的鬼魂,
走在阳光下,不要十秒钟,就会烟消云消。
林夕眼前一亮,再次回到了地面,
又是那个熟悉的世界,熟悉的车辆和熟悉的建筑。
可这时是正午,阳光正盛之时,要是一天之内阳气最充足的时候,
林夕哪怕没有站在阳光下,也感到头重脚轻,胸口直犯恶心。
他扶着墙壁,站在那里,在那里干呕了好一会,也没有吐出什么。
“别吐了,你一个鬼,有什么好吐的。”
小白拉着林夕的胳膊,指着一个坐在地上的人,说道,“快去,到那个人身体里。”
林夕抬头一看,小白指的那人在一间酒吧里。
隔着酒吧的玻璃,能够看到那人穿着西服衬衫坐在地上,却看不清长什么样。
林夕只想快点脱离这种难受的感觉,直接穿过了玻璃,朝那人走去。
他蹲下一看,发现这个人他竟然认识,还是老熟人。
这个人叫做朱牧,是一个富二代,但是有小偷小摸的习惯。
朱牧偷东西不是为了钱,而是为了寻找刺激。
很多寻求刺激的富二代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。
林夕之所以对朱牧印象深刻,那是因为他有一次抓了朱牧,结果来了十几个女的保释这小子。
那十几个女的,各个都是大美女,这还不算什么。
她们还没有将朱牧保释出去,就差点在警察局里打起来,
原因是为了争谁才是朱牧的女朋友。
一个有钱的富二代,风流成性,还有着案底。
林夕是一个有洁癖的人,是精神洁癖,
他是刑警队长,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,对自己的要求更高,
从警这么多年,连一根烟都没有收过。
让他成为像朱牧这样的人,那是无比痛苦的。
他苦着脸说道:“小白,能换一个人么?”
小白在林夕的头上打了一下,怒道:
“你以为你是谁啊,还挑三减四,要喊我白爷,不然我直接弄死你,省的麻烦。”
小白是林夕得罪不起的,光是会法术就不是他敢得罪的,
更不要说小白还是鬼差,有个表哥是阎王。
朱牧就朱牧吧,大不了以后自己不风流就行了。
“我该怎么做?”林夕问道。
“你怎么这么麻烦,进去啊!”
小白在林夕背后一推,林夕就一头栽倒了朱牧的身体里,陷入沉睡之中。
小白看着睡着的林夕,自言自语道:
“不行,不能这么简单就放过他,万一他以后给我惹麻烦怎么办,留个东西监视他一下。”
他左手捏着法诀,掌心出现一个奇怪的金色符号,朝林夕的眉心按去。
他的手刚刚碰到林夕的眉心,林夕的眉心突然爆发出一道黑气,一下子将他的手掌推开。
林夕的身体也冒着淡淡的黑气,头发在快速的生长,瞬间长到了腰间。
他的耳朵也变得尖了,只不过被长发遮住,不容易发现。
他的双手被一团黑气缠绕,也发生了变化,
原本白皙的手也没变的黑了,散发着金属的光泽,
手上的指甲也开始疯狂的长了起来,转眼间长了十多厘米,
指甲变得尖锐,通体黑色,犹如玉一般通透。
小白犹如遭了雷击一般,迅速的后退,喝道:“我就说怎么找不到你呢,原来你藏在这里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