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及又想吻她了。
他觉得自己有病,这种病叫“一见女朋友就很饥渴综合症”。
他把杯子里凉掉的茶喝了。
“林禾苗。”
程及比林禾苗还先回头。
男孩站在酒席外面。
林禾苗目光穿过人潮,看见了他:“我过去一下。”
程及看了眼手表:“不要太久,婚礼马上开始了。”
林禾苗嗯了声,走出了徐放的镜头里。
当初的少年长高了一点,也黑了一点,轮廓更俊朗了。
“好久不见。”
自行车随手丢在了地上,宋宝宝笑了笑:“好久不见。”
其实也没好久。
他上个月去了她的学校,在物理系的寝室外面蹲了两个小时,见了她一面。她当时提着外卖的袋子,边走边接电话。
他看到她笑了,所以没有过去问她过得好不好。
“我复读了,六月份高考,打算报考北昌。”他挠了挠头,有点不自在,“你不要有负担,我不是去找你,我是体育生,北昌是我所能选择的学校里最好的一所。”
北昌是帝都的一所一本大学。
这一年多里,他一定很努力很努力了。
林禾苗真心地说:“祝你考试顺利。”
宋宝宝咧着嘴笑,痞痞的,很阳光:“肯定顺利啊,我都攒了一年的劲儿了。”
乐师开始奏乐了。
林禾苗看向亭子中央,婚礼要开始了。
宋宝宝把自行车扶起来:“那我回去了。”
“你到了帝都可以联系我。”她笑得很浅,“我请你吃米线。”
宋宝宝以前总请同学吃米线,一请就是全班。
不过林禾苗不知道,他其实只是想请一个人,但他人笨,找不到好的理由。
他豪爽地答应了:“好啊,到时我要吃最贵的。”
她笑了笑,挥挥手走了。
男孩推着自行车,还在夕阳里。
“林禾苗!”
他大声叫她的名字。
她在人群里回头。
他用力挥了挥手:“谢谢你啊。”
是这个女孩让他变得更好了,他以后不再喜欢她了,他要把她锁在十八岁那年的青春里。
“那不是我们学校的林禾苗吗?”
正沉醉在青春疼痛文学里的宋宝宝被冷不丁地吓了一跳:“你哪儿冒出来的?”
女孩子二十出头,穿一身潮牌,扎了一头的小辫子,很朋克。
宋宝宝推着自行车往家里走:“你认识她?”
“她在我们学校很出名,是物理系的风云人物。”
女孩叫严明珠,也是帝都大学的,不过她不是考进去的,是家里捐钱买进去的。
上个月,就是宋宝宝去帝都大学看林禾苗的那次,严明珠跟室友打架,不小心误伤到了宋宝宝。
他脑袋磕垃圾桶上,脑震荡了。
严明珠的爸爸是个卖茶叶的暴发户,钱特别多的那种,直接砸支票解决,孽缘就这么结下了。
严明珠本来是来祥云镇玩的,因为她爸爸是搞茶叶的,和祥云镇的镇长有往来,所以她直接住到了镇长家里,宋宝宝就是镇长家的小公子。
严明珠觉得这是上天的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