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偷熔铜钱以铸造各种铜器,可获利五至十数倍,并非是原铜价值高于币值,只因原铜依法只能由朝廷定价收购用于铸钱,而是“铜禁”政策致使“铜器”成为了特殊商品,使得私熔钱币铸器有利可图。
这些熔铸出来的铜,又会不会重新流入到宝泉、宝源二局也都犹未可知了,真真是祸国殃民的蛀虫,必将除之方能后快!
此风气于国于民都是大大的不利,不可不管。林羽之现在全然不想顾及二老爷的担忧,必要谋划此事。
“你可有相关人员的名单?参与私熔私铸之事的商贾、官员名单?或者商行、票号?”
林羽之突然发现这也不失为是一个很好的突破点,自己正愁正面出击去挑破此事的风险太大,又不知道当今皇帝的想法,凭自己一人之力去运筹此事,难度很大!没有人帮忙配合,是需要很费一些功夫的。
不想现在这个消息,却恰恰可以很好地利用起来,这些商贾、官吏私熔、私铸铜钱,牟取暴利,加之严重损害朝廷利益,这本身就是违法犯纪之事,此为其一。
破坏铜钱与银兑换的朝廷定例,致使民间怨声载道,影响社会安定,此为其二。
现在的冶金行业,所用金属矿产来源不足,这种时候直接用铜钱来熔铸制造武器,也是可行,此例从前朝就有迹可循了。铜还可以铸炮,因为本朝铁炮技术落后,自铸炮基本上都是更好铸造的铜炮,所以直接用铜钱铸炮,省略了铜矿石冶炼的大部分步骤,是相当通用的手段。这问题就更加大条了,是个皇帝都忍不了,此其三。
这三点直指的都是破坏朝廷法纪,动摇朝廷朝纲之大事。
而以个别商贾、官吏私熔私铸,甚至私制兵器入手,爆料出来,在无其他出气桶出现前,则所有矛头、火力会直指此被爆料之人,这在其他利益之人看来,就是“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”,坏了众人之大事也!
相信以上述三个理由,皇帝如果再放任此事不管,那可真就是昏君了,没人想做昏君。
“现在小的打探到的是几个商号,有钱源商号、曹家商号、锦源商行、鲁锦记等几家,在京中有收铜钱、售铜器的买卖。
小的以前就奇怪他们各处收铜钱怪异,小的专门盯过哨,他们有个在大兴刘各庄就有熔铜铸器坊,其他几个的熔制点也都在宣化、保定、昌平,在下面收了铜钱,就近熔制,十分猖狂大胆,只是小的以前从没往这上头想过,谁能想到他们敢这么干!
吏官都小心谨慎,只探到有太常寺寺丞周荣华、户部主事秦凌房,顺天府通判汪其昌,几人和他们有勾连。其他的就要细查再探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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